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12-12 作者: 来源:

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按照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闽发文[2012]14号)和团中央常委会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狠抓团的自身建设,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的决议》精神,现将近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学习内容


   各学院要紧紧围绕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围绕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领会主要内容,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激发学生成才报国的热情、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帮助学生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和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任务。


   二、重点活动安排


   1.“青春共话十八大”主题团日活动

   12月份,各学院组织每一个团支部至少开展一次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力争覆盖所有团员青年。主题团日活动的形式要适合不同学生群体的特点,可以邀请学校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也可以开展主题演讲、征文、读书、研讨、社会实践等活动。各团支部需在每次主题团日活动中使用#青春共话十八大#关键词,发布不少于5条微博并@福建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微博)和@华侨大学团委(腾讯微博)。


   2.“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


   要按照9月初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的通知》(团闽委办〔2012〕44号)要求,自11月底至12月底,重点开展好第二阶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校园报告会活动。各学院至少为本院学生举办一场学习报告或交流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相关专家学者进校园,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全面深入地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


   报告会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学院团委2012年年度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通过组织“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帮助学生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激发学生成才报国的热情和责任感。


   3.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


   12月份,各学院要在各自的团干部培训班中,重点通过专题报告会、专项培训等方式组织学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可利用各种平台,联系和组织优秀青年教师开展各种形式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覆盖、影响更多的青年学生。


   4.“与信仰对话——学生理论社团十八大精神学习研读”活动。


   12月份,各学院要广泛发动相关理论学习类学生社团,结合前期部署开展的“经典研读季”活动,通过读书会、思想分享会、演讲辩论比赛、学术论坛、理论征文、社区宣讲等形式,开展以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研讨及读书类活动,并通过学生理论学习类社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掀起青年学生群众性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团中央学校部将联合人民网、腾讯网共同推出“优秀学生理论社团活动展示”专题,开展“全国高校百佳学生理论社团和百优理论学习活动”网上评选,具体信息将在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发布。


   5.“微传递.巨能量”十八大精神新媒体传播行动。

各学院要在遴选专家学者向学生推荐十八大精神解读文章和经典理论书籍的基础上,积极运用青年学生流行的话语体系,把党的“大道理”转化为学生易于理解、接受的“小道理”,探索运用团组织微博体系、社交网站、手机报等新媒体载体和文化、艺术手段,更好地广泛传播党的十八大精神。


   团省委将通过官方微博的“微思想.一起学习十八大”专题,编发十八大精神学习资讯、专家优秀推荐精选,对各地、各高校的好活动、好做法予以宣传展示,充分发挥微博传播迅捷、覆盖面广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传播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共青团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力量和条件保障,确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制定各项活动方案,既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也要注重工作的普遍性。要在继承传统有效做法的同时,大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力求贴近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认知习惯。


   (三)注重传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好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成效和活动经验等,请及时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宣传、推广。


   (四)总结反馈。各学院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信息(包括参加活动的团支部数、学生数、活动新闻,也可包括照片、视频等信息),务必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校团委宣传部邮箱:
hquxcfw@163.com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