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培训班的通知

2018-05-02 作者: 来源: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共教育部党组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参加。已参加过国侨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等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培训的处级干部,可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分两期在两校区举办。处级干部可根据所在校区及工作安排参加相应期次的培训。

培训期次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8年5月4日(星期五)、5月5日(星期六)、5月11日(星期五)、5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地点:泉州校区陈嘉庚纪念堂四楼科学厅

第二期: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5月12日(星期六)、5月18日(星期五)、5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地点:厦门校区王源兴国际会议中心G201

三、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真正掌握新理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有新气象、新作为。

四、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讲座、播放电视专题片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等方式相结合开展。

(一)在专题讲座学习前,处级干部要认真自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反复学、深入学,原原本本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学习辅导资料,确保带着思考参加培训。同时,运用“华侨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对相关课程进行网络学习。

(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同时,播放相关电视专题片进行学习。

五、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和督促相关干部参加。处级干部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统筹安排好有关工作,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做到认真听讲,深刻领会,学以致用。培训班原则上不得请假,参训学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书面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二)严肃培训纪律,加强考勤管理。党委组织部将对处级干部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参考。

联系人:陈松青,电话:0592-6160150。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