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

2017-11-02 作者: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委各部(室):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更好地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二、宣讲内容

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进行解读,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判断和战略部署,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三、宣讲团成员

学校组织成立“华侨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作为党委讲师团下设的专题宣讲团,面向全校开展宣讲。

宣讲团成员如下:

许斗斗 薛秀军 刘荣军 王嘉顺 魏下海 胡石清

瞿 辉 张国安 王方玉 林怀艺 王 辉 肖北婴

蒋晓光 连朝毅 赖诗攀 林宏宇 黄日涵 叶麒麟

专题宣讲团负责人:薛秀军

四、宣讲要求

1.各基层党委应至少举办1次面向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宣讲报告会。各党校应结合培训计划积极举行宣讲报告会。鼓励各职能部门和其他组织举行报告会。

2.宣讲报告会举办单位根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专题》(见附件),自行联系宣讲专家进行协商安排。如宣讲主题相近,原则上不跨校区安排宣讲专家。

3.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对宣讲活动提供支持。各单位应及时将宣讲活动开展情况及图文资料等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彭波0592-22692011、朱考华0592-6160177,电子邮箱:xcb@hqu.edu.cn)。


附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专题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讲师团

2017年11月2日

附件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专题